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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否认定为工伤

时间:2026.07.2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438人
律师解析:
因公外出途中出意外,通常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应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指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做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
判断因公外出途中意外是否属工伤,关键看是否因工作原因。像职工受单位指派去外地谈业务,途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符合因工作受伤的情形,能认定为工伤。
但要是有证据表明职工因公外出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伤,比如擅自游玩出意外,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这么认为,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要是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是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受单位指派去外地洽谈业务,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单位认为小朱可能在途中擅自去游玩才发生意外,不应认定为工伤。小朱则坚称自己是在正常前往洽谈业务的路上出的事故,属于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受单位指派去外地洽谈业务,属于因工外出,若其是在前往洽谈业务途中受伤,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2、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单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不是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据小朱一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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