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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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李佳莹律师,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劳动仲裁领域,专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工资报酬争议、违法解除赔偿、工伤赔偿、竞业限制纠纷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帮助,是专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实战律师。 自执业以来,李佳莹律师始终聚焦劳动法律细分领域,将精力集中于劳动仲裁的规则与实务打磨。熟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各种实施细则,对劳动仲裁各环节的办案流程有着精准的把握,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计算、加班工资的举证技巧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及证据收集等形成了一套高效务实的办案策略。 实务中,李佳莹律师擅长攻克“劳动者收集证据难”“劳动关系难认定”“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恶意降低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痛点,曾代理过某建筑公司恶意裁员案件,面对公司通过恶意放假降低员工平均工资从而拉低赔偿金的情况,通过梳理历年放假时间安排、整理正常状态下当事人工资及收集大量类案判决,成功在二审时将当事人的工资标准由劳动仲裁阶段认定的1800元争取至5671元。 不同于传统律师“重诉讼、轻调解”的风格,李佳莹律师更注重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对于证据充分、诉求明确的案件,快速推进程序,缩短维权周期;对于争议焦点模糊,当事人希望快速止损的案件,凭借对仲裁规则的熟悉,通过谈判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如果您正遭遇被拖欠工资、面临违法辞退或工伤赔偿等问题,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李佳莹律师将以多年实战经验为依托,为您的合法权益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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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签的财产协议通常有效,夫妻可对婚内及婚前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有效,如约定婚内财产分别所有有约束力。存在欺诈、胁迫可请求法院撤销,损害他人权益的约定可能无效。

签订婚内协议,主体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理解并自愿表达意愿。内容不得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财产约定要真实自愿。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可公证但非必要。签订后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以避免违约纠纷。

配偶病重另一方不管,这种行为违反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病重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若对方拒绝,病重方可向法院起诉。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保障病重配偶权益。

婚姻存续阶段签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就受法律保护。但涉及人身关系等特定内容的约定可能无效,如限制人身自由等条款。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患病方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含严重遗传病等。无过错方可申请,撤销后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