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单位解聘后,
经济补偿该怎么算?这是很多
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你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单位要给你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单位
违法解除合同,那
赔偿就更多了,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你
赔偿金。
大家遇到解聘情况时,可以对照这些规定,看看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还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工资为15000元。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公司无故解除与小许的
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认为
补偿金额过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小许工作3年零8个月,应按4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应支付4个月工资。
2、小许月工资15000元未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5000×3=15000元),所以经济补偿标准为月工资15000元。正常经济补偿应为15000×4=60000元。
3、由于公司是违法
解除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即60000×2=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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