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很多职场妈妈关心哺乳期满和
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一般来说,宝宝满1周岁就是哺乳期满。当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如果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会自动延续到这些特殊时期结束。也就是说,宝宝满1周岁哺乳期满,要是这时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可以选择不
续签的。
但
单位不续签得按法律规定给
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要提醒大家,要是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就算还在哺乳期,单位也能依据《
劳动合同法》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职场妈妈们既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也要遵守单位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
劳动纠纷。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名女职工,在某单位工作。她生育后进入哺乳期,
劳动合同原本到期,但因处于哺乳期而续延。宝宝满1周岁时,哺乳期满,此时劳动合同再次到期,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小胡认为单位不应不续签,而单位表示按规定可以不续签。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小胡哺乳期满即宝宝满1周岁,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
2、单位不
续签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小胡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便在哺乳期内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本案未提及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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