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无故降薪,
劳动者是可以要求
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得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而且得用
书面形式。要是单位没和劳动者商量就擅自降薪,那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办法维护权益并索赔。第一步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原来的
工资待遇,把降薪期间少发的工资补上。要是协商没用,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少发的
劳动报酬,要是单位
逾期不支付,还得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还能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小朱协商一致,擅自将其工资降低。小朱发现工资减少后,认为
公司无故降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待遇并补足少发工资,但公司拒绝协商。小朱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且需采用书面形式。该公司未经协商擅自降薪,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2、小朱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
3、小朱还能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