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到期一年没
续签,处理办法得看是
劳动合同还是普通
民商事合同。
要是劳动合同,按《
民法典》合同编和《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单位接着用员工却没续签书面合同,从合同到期第二天到满一年前一天,单位得每月给员工
双倍工资。满一年后,就当单位和员工签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和单位商量要双倍工资差额,谈不拢就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普通民商事合同,到期没续签,原合同的
权利义务就结束了。要是双方还按原合同接着履行,一般算形成不定期
合同关系。这时,任何一方都能随时
解除合同,但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要是一方因为对方不续
签合同受了损失,能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让对方担责或者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小朱续签,但小朱仍继续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小朱得知这种情况公司可能需支付双倍工资,便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公司却认为无需支付,双方产生争议。与此同时,小胡与小许签订的普通民商事合同到期,未续签却仍按原合同履行,之后小许突然提出解除合同,小胡认为小许未提前合理通知给自己造成损失,要求小许赔偿。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用工却未续签书面合同,自期满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公司应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
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对于小胡与小许的普通民商事
合同纠纷,合同到期未续签却继续履行,形成不定期合同关系。小许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小胡。若小胡因小许未提前通知遭受损失,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小许承担
违约责任或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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