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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间还没到,公司提前让走人怎么办

时间:2026.05.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79人
律师解析:
辞职时间没到,公司却提前让员工离职,这在法律上有不同说法。
要是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或者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辞职就是合法有效的。这时公司提前让员工走,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要是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1年给1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提前让员工离职,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上面一样。
员工碰到这种事,先和公司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行,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辞职时间未到时,公司却提前让小朱走人。小朱认为公司此举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公司则称是为了工作安排才提前让其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其辞职行为合法有效。公司提前让小朱走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小朱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继续履行;若小朱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公司与小朱协商一致提前让其离职,公司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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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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