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在
试用期以考核不合格为由
辞退员工,是否要给
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能拿出
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且录用条件明确、考核标准客观,还在试用期内按法定程序考核并告知员工结果,那公司按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里就说了,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能
解除合同。
但要是公司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条件、考核标准不明确,又或者没按法定程序考核和通知,那辞退行为可能就
违法了。这种情况下,员工能要求公司支付
赔偿金,
赔偿金额是
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算,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员工遇到这种事,先和公司沟通,让公司说明辞退的依据和理由。要是对公司的决定有意见,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试用期即将结束时,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将其辞退。小朱认为公司并无明确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且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考核和通知,不应
被辞退,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而公司则坚称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公司能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明确录用条件和客观考核标准,且在试用期内按法定程序考核并告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2、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没有明确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又或未按法定程序考核和通知,其辞退行为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
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小朱可先与公司沟通,若有异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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