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当
工资被
拖欠三个月时,
劳动者依据法律可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被迫
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2)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仅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主张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并且应先尝试与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需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收集证据要全面充分,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任职,公司已经拖欠他三个月工资。小许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许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但公司以小许未按规定流程
解除合同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依据《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因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小许除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能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小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若未履行,可能影响其诉求的实现。建议小许先与公司沟通,协商不成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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