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鉴定后复发且需治疗,可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治疗期间,原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及时报告用人单位,由单位、本人或
近亲属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鉴定为
工伤复发,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此前遭遇
工伤并完成鉴定。一段时间后,工伤复发,小朱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提出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认为小朱此次情况不一定是工伤复发。小朱和单位因此产生争议,随后小朱和单位共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单位拒绝支付小朱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
2、若鉴定结论认定为工伤复发,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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