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同等责任事故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时,医药费
赔偿有不同情形。
2.用人单位缴了
工伤保险,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保险基金支付;未缴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
3.涉及第三方
侵权,可向其主张
民事赔偿,获赔后仍可享
工伤待遇,但医药费不重复赔偿。
4.实践中先由侵权方赔偿,不足部分由基金或单位补足。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此次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小朱受伤后产生了医药费。小朱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此次事故存在第三方侵权人。小朱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后,又要求单位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单位认为小朱已获第三方赔偿,不应再向单位索赔,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责任事故中,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治疗
工伤符合相关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案中小朱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2、若事故涉及第三方侵权,
劳动者可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享受工伤待遇,但医药费不能重复赔偿。实践中一般先由
民事侵权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所以小朱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后,若赔偿不足,单位应补足剩余部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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