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一级
赔偿中与
工资有关的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按月发,为本人工资的90%。
2.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算;低于60%的,按60%算。
3.除上述赔偿外,还能获
医疗费、
护理费等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不幸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一级。公司在核算赔偿时,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计算基数与小朱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应按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而小朱觉得应按自己实际工资计算。且小朱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双方就计算标准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一级赔偿中与工资相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计算基数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所以公司按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方向正确,但需按规定对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进行调整。此外,小朱除这两项赔偿外,还可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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