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不能立即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
强迫劳动或
违章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时可立即
解除合同。
未按规定通知离职造成单位损失的要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设置提前通知期是为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劳动者在多数情形下有提前告知的义务。
但用人单位若采用
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强令冒险作业威胁劳动者生命安全,此时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法律赋予其立即解除合同的权利。
如果劳动者
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就离开岗位,单位业务可能受影响产生损失,劳动者需对此负责。
若大家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本人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刚过。因家中突发急事,小朱想立即离职回家处理。公司认为小朱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才能离职,否则按规定要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则觉得情况特殊,应立即离职且无需承担
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
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小朱已过试用期,应遵循此规定。
2、本案中不存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特殊情形,所以小朱不能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若小朱未提前通知就立即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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