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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公司欠薪离职是否要提前告知

时间:2026.01.2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1.若公司欠薪劳动者离职不必提前告知。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这算被迫辞职
2.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3.劳动者要保留欠薪证据,像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方便后续维权。
4.若与单位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却一直未及时足额支付他的劳动报酬。小朱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仍未解决欠薪问题。小朱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决定离职,且未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则认为小朱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属于违规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形属于被迫辞职,小朱无需提前告知公司。
2、小朱不仅可以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可要求公司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小朱应保留好公司欠薪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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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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