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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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司法管辖权归属问题被拖欠薪资的员工可寻求人社局(原称劳动局)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助处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任命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举报及投诉事宜,同时有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对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及查处。

针对拖欠装修工人工资问题,劳务合同关系下,建议首先友好协商,其次寻求第三方调解,再考虑仲裁或诉讼。劳动关系中,同样可沟通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甚至申请支付令。多途径维权,保障工人权益。

涉嫌恶意拖欠工资罪案件,应由当地人社局(劳动局)劳动行政部门受理。遇到此类问题,员工可寻求该部门帮助,其职责包括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

针对拖欠装修工人工资问题,劳务合同关系下,建议首先友好协商,其次寻求第三方调解,再考虑仲裁或诉讼。劳动关系中,同样可沟通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甚至申请支付令。多途径维权,保障工人权益。

恶意拖欠工资视为触犯刑法,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