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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不可以撤销

时间:2026.01.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83人
律师解析:
1.解除劳动合同后,符合法定情形可撤销
双方协商一致,能撤销已解除的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2.出现重大误解(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有误)、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事实)、胁迫(威胁让对方违背意愿)、显失公平(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等情况,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3.撤销权行使有时限,重大误解九十日,其他情况一年,被胁迫的自胁迫终止日起算,超期则撤销权消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事后,小朱认为公司在协商解除合同时故意隐瞒了一笔应发给他的项目奖金,存在欺诈行为,于是小朱想撤销该解除协议,重新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公司认为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同意撤销。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欺诈情形,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已解除的劳动合同。本案中,若小朱能证明公司故意隐瞒项目奖金这一重要事实,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其有权请求撤销。
2、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小朱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欺诈这一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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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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