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
工伤保险费,应以农民工
工资为缴费基数,
农民工务工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务工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新招用的农民工以本人第一个月工资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农民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本市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工程施工单位以一个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每个工程项目按工程总造价或中标价的2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缴费基数的1%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