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应当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
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根据《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
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
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