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厦门
社保比按照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以“
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按照《厦门市被
征地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以2413元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月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
职业年金,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
工资为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按28%的缴费比例计缴,单位缴20%、个人缴8%;职业年金按1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8%、个人缴4%。 外地户口员工,个人无法单独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