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