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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陪酒死亡算不算工伤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2024-02-23 00:45:08 已帮助4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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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陪酒醉死”算不算工伤
今年3月15日晚,吉安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吉安市公路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随着尹飞宇的去世,坊间出现了关于他陪酒的许多传闻,称他是陪领导喝酒喝死的。6月18日,新法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及吉安市公路局下属某单位获悉,今年5月,该局赔偿给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6月26日大洋网)从网上的信息来看,目前对尹飞宇家属是不是该得到75万补偿,有着较大的争议。本人认为,如果尹飞宇的死亡是工伤,其家属就可以得到这笔赔偿金。而尹飞宇究竟算不算工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常规说,尹飞宇是公路局行政办公室主任,接待是其主要工作,而陪酒则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在因公陪酒过程中,如果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应该算工伤。而喝酒,有接待和被接待之分,尽管接待和被接待只有一字之差,但对于责任划分上,应该有明显的区别。同样是喝酒死亡,如果是自己单位请别人,本单位就要负全部责任;如果是被请,请客方就要负主要责任。如果真像公路局的一些人说的那样“当晚与尹飞宇一起用餐的大多数都是女性,根本没有领导和兄弟单位客人在场。”喝酒就是私人请客,出现醉死的事情,死者和请客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请客方也需要拿出一定的赔偿金,安慰死者家属。当然,如果真是中午因公饮酒过量,晚上接着因私接待死亡,本单位多少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喝酒这东西,人还是那些人,酒也是还是那些酒,有很多时候,究竟是因私还是因公,还真不太好界定。但有一个办法可以很简单的区分开来,那就是看谁最后来结账。如果是私人结账,自然是私人请客;如果是单位报销,又怎么能记到个人头上?总之,公务员醉死究竟该不该赔偿,就应该根据喝酒的性质和结账方来确认,并根据相关规定认定赔偿的额度,至于赔多少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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