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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可以随意的在合同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出现了违反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行为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除此以外的情况都需要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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