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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丧假规定

你好,关于广州市国企丧假规定,请看如下解答: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根据2015年12月30日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规定,职工结婚不再享受晚婚晚育的奖励。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丧假的亲属包括:配偶 子女 父母等,丧假的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 兄弟姐妹 姑婶叔伯 配偶父母等。按照国家规定:直系亲属的丧假为3天,非直系亲属的丧假为2天。近年来,随着新劳动法的改革,丧假规定也有所变动,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再行丧事安排。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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