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1、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
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工资收入。”、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因此,你已经工作9年了,应当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2、而你们单位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
法规规定是工作满一年就应当享有带薪休假,而不论一年上班多少小时;????3、根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据此规定,你没有享受带薪休假就应当属于相应的增加了工作时间,应当予以增加相应的劳动报酬。????4、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可以先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并请求解决,该问题在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就能够得到解决,建议你将该事情形成书面的材料递交,然后请求劳动监察大队给你一个书面的答复;????5、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不了,或者不予以处理,不重视该问题,那么你可以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予以补偿或者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