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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法第51条

北京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福利,劳动者伤残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受工伤劳动者依法应享有哪些工伤赔偿内容等劳动工伤问题都在劳动工伤法规中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2024-02-24 00:36:44 已帮助29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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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51条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和执行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于六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办结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注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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