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安置房土地性质
安置房土地性质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04 22:20:13
已帮助198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想询问一个关于安置房的土地性质的问题,安置房的土地性质
划拨。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
土地出让金
。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
集资房
、解困房、
安置房
等政策性房屋。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安置房土地性质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
问题:我们农村建设的农贸市场土地性质违建
请具体描述你的问题以及诉求
张滢钰
问题:拆迁安置房,已交房14年,卫生间地下总管道,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地平下沉)压制地下排污水管破裂,漏水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或者点击头像获取专业律师服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拆迁安置协议土地局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1、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2、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等其他导致其不能正常思维的情况,同时,其可以作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的最重要条件,也是对一般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之外的特殊要求,即是其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没有被委托等其他有权当事人的授权的,其签订的协议将有可能归于无效。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且其能力的范围与登记的营业范围密切相关,如超出其登记范围且为国家所限制的行为,则其不得实施,即使实施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的特别要求,主要是针对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导致无效。如该协议有其他内容且属于法人或组织能力范围的,该内容为有效;关于拆迁房屋等约定内容应当非属于拆迁协议的性质;如果该协议还有其他违法情况,如违反国家总体建设规划的,则该协议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土地征收安置补贴是多少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专业人士农村宅基地拆迁与土地增减挂构宅基地性质变了吗?
说的不清楚,我只能尝试回答你的问题。你所谓宅基地拆迁的说法不妥当,实质上是房屋的拆迁。其次,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土地,不归私人占有,过去拆迁一般的做法是,只对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给予补偿,而宅基地可以另行划拨让你建房。最后,你所谓宅基地与土地增减挂钩,我的理解是一旦拆迁,村里就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而是将所占你的宅基地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给予补偿,你凭补偿费自行购房安置。如果以上说法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你所谓宅基地的性质其实没有变化,其仍然是集体土地,但有变化的是从你开始,以后你的子子孙孙就不再有享受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机会,也就是说,多少年来,农村人靠村集体无偿提供的宅基地,自己建房的历史不再重现。其他方面不说,仅在住房政策上与城里人接轨了!
张继伟
问题:政府征用我们土地不安一次性付款!我们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款吗!??
只对付款方式有异议,联系协商反应诉求,不建议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判定无偿收回闲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呢
如何认定无偿收回闲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呢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被抵押的闲置土地如何收回?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按照上述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抄送相关抵押权人。这里有个顺序,即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优先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由于处置闲置土地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赋予的,人民在执行公务时同样应遵守。
沙云翠
问题:征收土地有集体土地证,性质是工业用地,请问赔付的标准是多少?谢谢
征地拆迁补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进行具体的分析。具体的您可以说一下您的详细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开发商的土地证性质去哪里查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证上会载有土地的性质。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承包土地者可以享受安置吗相关规定是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承包了一片土地,有哪些政策。
按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归你们,那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由你们和大队自己商议怎么分。以家庭承包方式(责任田)的土地被征用,可享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只能享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不管什么承包方式的土地,其土地补偿归村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马律师您好,问下,在我们农村申请一个小型石粉加工厂,需要那些手续,土地性质符合,需要做那些步骤?
1.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保安公司与服务单位签订都是保安服务合同,属于合同法下的承揽合同性质,不具有劳务派遣性质。不属于劳务派遣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范畴。因此,该保安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以上认定对吗?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
房产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承包土地建设厂房到期不续租怎么办
#房产纠纷
1497次阅读
个人空置商铺要交房产税吗
#房产纠纷
852次阅读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4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1219次阅读
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租赁物如何处置
#房产纠纷
1089次阅读
出租山林地多少年是合法
#房产纠纷
1223次阅读
吉安爱琴海商铺返租是否合法
#房产纠纷
1226次阅读
关于
安置房土地性质
精选专题信息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05.21
未成年租房子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4.05.21
卖房屋是否一定要还清贷款
2024.05.21
离婚一年后能买房吗
2024.05.21
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可以退回的
2024.05.21
租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怎么规定
2024.05.21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2024.05.21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2024.05.21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已领取房产证如何分配
2024.05.21
法律规定已抵押房屋是的可以买卖
2024.05.21
小区围墙倒了砸了车什么负责
2024.05.21
租隔断房的违法吗
2024.05.21
房东如果不退押金怎么办,应该怎么解决
2024.05.21
房屋租赁未到期被催搬应怎么办
2024.05.21
房子在被起诉前一年就卖了算不算转移财产
2024.05.21
承租人是否有权利质押租赁物
2024.05.21
热门推荐
热门房产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房屋买卖律师
房屋租赁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纠纷律师
物业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法规律师
房产纠纷案例律师
违约时间点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条件
卖二手房中介怎么收费
二手房未网签买方违约
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租房没有合同违法吗
租房中介怎么收佣金
租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有贷款能申请房贷吗
房产继承纠纷诉状
房屋产权纠纷起诉书
房产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2022-房产/房屋纠纷起诉(书)状范本
房产/房屋纠纷起诉(书)状范本最新
产品质量纠纷诉状范文
分家析产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金融财产纠纷案刑事上诉状
产品质量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2022-分家析产纠纷起诉状范本
经济适用房买卖
房改房是什么意思
房改房买卖
房产中介费怎么算
房屋中介费
二手房中介费
租房子中介费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
房屋中介公司
房产中介公司
房地产中介公司
黑中介
二手房中介
房产中介
房屋中介
买房子
购房
买二手房
买商铺
买新房
卖二手房
租房子
出租房
出租房子
房子出租
房屋出租
房租
个人租房
出租房屋
月租房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拒传、假传军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枉法仲裁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