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工作相关聊天记录、过往工资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明确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辅助证据。
(三)协商无果的,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支付工资。
(四)若投诉仍未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维权的前置程序,需提交仲裁申请和收集到的证据。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具体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