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应及时前往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获取职业病诊断证明。
(二)拿到诊断证明后,尽快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
(三)在工伤认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四)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