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劳动合同招聘入职、只做短视频\\\\\\\+邀约、客户到场全部移交主管、成交不由她谈成、全案仅1单由她邀约、其余单子无关、提成属于公司统一绩效而非赃款分成、不碰收钱签约、初犯、愿意全退\\\\\\\?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被认定为诈骗共犯的风险较低。你只负责短视频和邀约,客户到场即移交,成交和收钱都不经手,提成是正常绩效,聊天记录也没有虚构承诺,加上你主观上确实不知道后端骗人,这些都能说明你没有犯罪故意。初犯、愿意全额退款并取得谅解,都是有利情节。建议你坚持客观陈述,把工作流程、提成制度、接待环节等细节讲清楚,强调你从未参与谈单和收款。若已退赔,争取检察院不起诉或公安撤案,即便进入审判,也有希望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