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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劳动合同不续签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若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倘若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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