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像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这类法定情形)被退回
劳务派遣单位,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要是用工单位因一些并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退回
劳务派遣工,比如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进行
裁员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务派遣工就有权让劳务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倘若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安排工作后,出现降低
劳动报酬等情况致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得
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务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且维持或提高了劳动报酬等
劳动条件,而劳动者因不同意而
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