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合同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来说企业得给员工经济补偿。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企业想维持甚至提高原来合同的条件和员工续签,可员工自己不愿意。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员工在企业工作每满一年,企业就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如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另外,当企业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自己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同样要按照上面说的标准给员工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超过了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企业给经济补偿时,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得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把经济补偿给员工。要是企业耍赖不给,员工也不用怕,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企业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让法律来帮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