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状况之下,职工通常无须
递交辞呈请求。
当
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即代表原先的
雇佣合同已圆满履行完毕。
若是职工选择不继
续签署新合同,应当尽早通告雇主以便其做相应的工作安排。
此举建立于诚实守信的准则之上,并且为了更好地协助雇主进行人员调配。
然而,就法律方面而言,不再续签并非
辞职之举动,因此并不涉及任何辞职申请事宜。
然而,倘若雇主在合同期满之前明确表达出愿意以不低于原有
合同条款的条件与职工续约,而职工却予以拒绝的话,那么雇主便无需向职工支付
经济赔偿金。
反之,若因雇主降低条件导致职工无法续签,那么雇主便必须依照相关
法规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