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蓄意拖延办理
辞职手续,那么这无疑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凡是
劳动者都有权依照法律程序提前 30 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
而对于处在
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只需提前 3 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在劳动者正式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地开具相应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并且在接下来的 15 个工作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以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如果雇主故意拖延办理辞职手续,那么很有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例如无法顺利地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或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待遇等问题。
因此,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首先应该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或者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