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并没有签署
劳动合同,然而却已经在实际中与公司建立了
劳动关系,那么雇主仍然需要按照法定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薪资福利。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有必要搜集能够证实您在该公司确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的有力
证据,例如工作证件、考勤记录、
工资发放凭证、工作电子邮件以及聊天记录等等。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您对获得应得工资的诉求。
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督促雇主尽快纠正错误行为。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要求雇主支付
拖欠的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未
签订合同期间的
双倍工资差额。
请相信,法律将会坚定不移地捍卫您的合法
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