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女性职工在孕期内,其所在用人单位
裁员的行为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这部分特定群体,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而执行员工裁减计划。
如若不幸沦为裁员对象,那么作为女性职工,您享有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至哺乳
期限届满为止的权利。
在此特殊时期,如果您选择不再续订或已无法继续维持原有的劳动
合同关系,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所欠付
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标准向您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
关于
经济补偿,将根据您在该用人单位实际服务年限,每年工作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对于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但不到1年的情况,则算作一整年处理;而工作未达到6个月者,也能得到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请您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劳动合同、
工资单以及裁员通知书等等,以便在今后的维权过程中能够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