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约届满之时,如雇主未能于规定期间内与雇员签订新的书面
劳动合同并继续使用其就业,那么责任方有可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根据现行
法规,若雇主超出一个自然月以上、不满十二个月未与
劳动者签署书面
劳务合同,应依照法律规定向雇员每月支付双倍薪资作为补偿。
然而,若雇主超过十二个月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等同于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关系。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续约的情况下,雇主无需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对此类
纠纷案情的处理,需要全面考察雇主和雇员双方在此事件中的过失行为以及未
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缘由等多种因素。
建议您妥善保管相关的工作记录及证明材料,以便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