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
仲裁的裁决期限一般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将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
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间的,须经过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
当事人,然而,延长的
审理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换言之,
仲裁结果通常会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产生,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期间可能会因为
证据提交、庭审安排等多种因素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提出劳动仲裁之前,您应当充分准备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以及
工资约定的相关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以期提高仲裁获得公正裁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