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拒不执行关于员工
产假的规定属
违法之举。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条文,女性工作者在分娩之际享有的产假最少为 98 天。
而产假则被视为女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任何用人单位如果明知故犯地拒绝执行这一规定,不仅直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对于女性
劳动者特殊劳动保护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首先尝试与所在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倘若协商无果,便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
在此过程中,务必注重搜集和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以及
工资单据等等,以便有力地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
劳动关系及其具体的工作状况。
劳动
仲裁委员会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作出公正裁断,决定公司应给予哪些产假待遇,甚至有可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