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贵单位在尚未达到合约截止日期前便宣布终止该合同时,存在可能违反法律
法规之情况。
若经证实该次解雇系违反相关规定的不当行为,受雇者依法享有请求获得相当于
经济补偿标准两倍金额作为
赔偿的权利。
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受雇者在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最长为每超过一个自然年度给予一个月固定
工资的标准。
对于服务期大于等于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受雇者,其应得的经济补偿将参照一整年来计算收益;而对于服务期低于六个月的受雇者,则将获得半个月固定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此过程中,恳请您务必注重和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资料,这包括了解所在单位的解聘通知、工资收支记录以及
工作证明等详情,用以证明贵单位的解职行为以及自身的劳务状况。
倘若贵单位拒绝满足相关赔偿义务,您首先可以选择与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相关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申请劳务
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