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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最新版

依照我国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关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问题,其衡量的标准主要为该劳动者在原雇佣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
具体而言,每满一年便需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若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应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其中,工资可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种货币形式的收入。
然而,如果劳动者当月的工资额大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最新修订: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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