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伤保险理赔过程中,部分待遇的核算确实是参照了
缴费工资基数这个要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待遇都是如此。
例如,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项,通常是以
工伤职工在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故意低报
员工工资,使得缴费基数远低于员工实际
工资,从而使员工因工伤所获得的待遇受到损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其对不足部分予以补充。
除此之外,在
工伤赔偿项目中,诸如
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计算标准并不仅仅依赖于缴费工资基数,还需考虑到诸多其他因素,如所在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相关法律
法规中所规定的具体计算方式等等。
总而言之,具体的赔付计算过程相当繁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