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工伤伤残鉴定方面的法律时效规定如下:一般而言,当雇主或用人单位发现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认患有
职业病之时起计算,需要在30天之内,即向所在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这个情况下,
工伤职员或其
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从他们发现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认患有职业病之日起计算,有权利在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经过治疗后,伤势状况相对稳定,并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那么就应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期限并无明确的法定约束,但是一般的原则是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以便能有效地保护工伤职工的正当权益。
特别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时效期限由于地区不同以及实际情况各异而会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