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际被企业无端辞退的时候,
赔偿金额的精确计算往往会牵涉到诸多复杂且关键性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倘若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擅自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就必须依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而所谓的经济补偿,则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对于那些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来说,他们的经济补偿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至于那些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要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前的十二个月份中所获得的月平均薪酬总额。此外,假如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已经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之多,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执行,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