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仲裁管辖地,有劳动合同履行地(外派工作所在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两个选择,选对自己更便利的地点。
(二)准备仲裁申请材料,包含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及与争议相关的证据。
(三)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会通知双方,不受理会说明理由。
(四)按通知参加仲裁庭审,庭审中遵循仲裁庭程序,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五)等待仲裁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