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及效力,一般是按照各方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予以确认的。
然而,在法律实践层面,倘若竞业限制协议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则根据现行
法规,需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起算的竞业限制期限之内,以月度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另外,竞业限制期限不可超过两年。
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必须准时足额地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方能确保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产生有力的约束效应。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事先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劳动者享有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之权利。
通常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能够按照约定或法定要求持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竞业限制条款便会保持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