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下,实务中往往存在真实的劳动
雇佣关系存在。
若雇主在原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能与
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则该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
工资差额作为补偿。
从法律层面审视,劳动者依法享有权利要求雇主支付其在未
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
双倍工资赔偿,然而,此项权利亦受到时效的制约,通常是从应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为一年。
此外,若雇主最终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雇主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雇主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计;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则雇主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