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未签署
劳动合同即是用人单位的
违法行为之一。
关于员工的紧急
辞职,倘若并未对用人单位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扣除薪资则属于
非法行为。
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该名劳动者每月发放两倍的薪资。
而当员工决定紧急辞职之时,用人单位须提供
证据来证明该行为给其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所产生的损失金额也必须合理,否则便不得擅自进行薪资扣除。
如若用人单位无理地扣除了劳动者的薪资,那么劳动者有权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