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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纠纷一房多卖该如何维权

当因房产销售方实施的“一房多卖”行为而引发的安置房纠纷发生时,您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方式进行法律维权:首先,务必尽快搜集和妥善保管好与此相关的重要证据资料,例如购买房产的书面协议(即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或发票、以及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家,将依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对于那些尚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情况,则是已经实际合法地占有使用该房屋的买家享有优先权;倘若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且也未能实际占有房屋,那么就需要综合考量各个买家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金额大小及其支付时间顺序、是否已经办理了网络签约手续、以及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等多个因素,来确定对这些权利的保护次序。在此基础上,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原有的购房合同、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费用、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且还可以进一步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赔偿金。此外,为了防止卖家在诉讼期间擅自转移其名下的财产,您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能够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新修订: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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