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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通过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呈的方式来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用人单位试图阻止员工离开,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您应该妥善保存您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明,例如,邮寄辞职信的收件人确认函或者电子邮件的历史记录等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予以阻挠的情况,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主管进行有效的沟通,明确地阐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仍然没有结果,作为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下一步行动,您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管机构提出投诉,请求他们出面进行调解和处理。如果这些方法都不能够解决问题,您拥有法定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只要您按照法律要求事先通知到用人单位,并且等待30天的期限结束之后,您便享有离任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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